粤民发〔2021〕15号
省委、省政府:
2020年,我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不断加强民政立法和制度建设,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,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,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充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
(一)强化组织领导。厅党组严格执行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》,多次专题研究民政法治建设工作,根据新要求对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,卓志强厅长是第一责任人,各分管副厅长具体抓落实。
(二)坚持集中学习。厅党组中心组制定并落实学法计划,全年开展厅领导专题学法活动4次。组织厅机关公务员和全省民政法治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,突出抓好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培训教育。
(三)充分统筹谋划。厅党组经常听取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汇报,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,就重大事项作出部署。出台《2020年全省民政法治工作要点》,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,把民政系统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,与业务工作同安排、同推进、同督促,将依法行政纳入各地民政部门综合评估内容,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。
二、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
(一)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
1.做好权责清单及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。一是根据《民法典》等法律法规对权力事项进行调整,目前全省民政系统共有行政许可事项8项,行政确认事项4项,行政给付事项8项,行政检查事项6项,行政处罚事项29项,行政强制事项4项,其他类事项13项。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,规范全省民政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并梳理编制目录清单,编制并公开116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。
2.加强管理优化公共服务。一是拓展民政服务方式。107项民政服务进驻“粤省事”服务专区,其中106项实现群众办事“零跑动”。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取得较快进展,目前已有广州、深圳、佛山、珠海、云浮等市实现了婚姻登记“全城通办”。二是清理红顶中介,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,现已基本完成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构脱钩“五分离、五规范”工作。三是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。会同省发改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《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实施方案》,全省行业协会商会全年主动减免收费8522.1万元。四是优化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。通过简化申请材料、规范审批流程,实现5个工作日业务办结、群众办事“一次也不用跑”等服务承诺,事项办理时限压缩率由62%提升到76%。推动社会组织将党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章程。
3.加强社会组织监管。一是引入第三方机构监测。通过统一监测指标、统一评价方式,对全省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进行监测评价,对发现问题的135个社会组织发出整改通知。二是推进信用管理机制。将252个未参加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,对61个多年未参加年检或年报工作的社会组织行政处罚,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。在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设立信用信息查询功能,将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纳入信用广东平台,实现失信公示和联合惩戒。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管理,推动联合监管机制。充分运用抽查审计,“双随机一公开”实地检查等方式,推进联合监管,全年现场检查381家社会组织,对88家社会组织进行专项审计。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,对省本级社会组织行政处罚69宗,其中撤销登记43宗、警告25宗、限期停止活动1宗。
4.创新基层社会治理。一是加强城乡社区治理。深入开展基层组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累计清理查处涉黑涉恶村组干部621人。开展村(社区)“两委”干部违规津补贴专项整治。部署推进为期三年的社区“万能章”整治工作,明确省级首批取消证明事项23项。规范村规民约(居民公约)修订工作,指导乡镇(街道)、驻村(社区)律师等对文本进行审查,全省100%的村(社区)完成了修订完善工作。二是推进“双百计划”升级为“双百工程”。督促指导全省407个“双百计划”社工站完善服务内容、提高服务质量、扩大服务范围,打通为民服务“最后一米”。目前共为25万户、48万人建档、立卡、造册,服务有需求对象732万人次。与省财政厅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妇联、省残联组织实施“双百工程”,先后印发实施通知和具体方案,召开协调会、通气会、动员会,部署用2年时间打造一支规模近3万人的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,协助政府精准识别兜底保障对象,有效落实保障政策,彻底解决基层兜底民生服务力量不足的难题。三是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。出台《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》《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遴选办法》和《广东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办法》,有力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。四是推进志愿服务体系建设。推动修订出台《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》,进一步理顺志愿服务管理体制机制,完善制度框架,充实激励措施,目前全省注册志愿者1300万人,累计志愿服务5.9亿小时,完成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 1318家。
(二)加强民政领域政策法规建设
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政策法规制定。2020年,我厅推动修订了《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》和《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》2部地方性法规。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。全厅制发规范性文件8件,对由我厅起草(牵头起草)的6个省政府规章,16个省政府规范性文件,50个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,拟修改1个省政府规章,2个部门规范性文件;拟废止2个部门规范性文件;已废止1个省政府规范性文件,2个部门规范性文件。三是加强政策理论研究。共收集95篇理论研究成果报全国民政论坛,其中有11篇论文获奖,包括一等奖1篇,二等奖5篇,三等奖5篇。
(三)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
出台《老王论坛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(试行)》,印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主动向社会公布,全年共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0项。积极推进重大决策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工作,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4次,进行风险评估3次,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。
(四)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
1.制定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。制定出台了《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》和《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》。按照民政业务将裁量权划分为12大类,涉及行政处罚项目117项。结合新修订的《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与执法文书范本(2020年版本)》,修改省社管局办案系统法律文书。
2.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,加强“两法”衔接。一是做好执法公示。对行政检查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职权的法律依据,行使职权具体部门、执法人员,以及行政处罚结果均在网上主动公开。二是对案件办理全过程进行记录。做好书面证据采集和照片、视频记录,出台《广东省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和音像记录规范用语指引(试行)》规范现场执法行为。三是强化法制审核。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均进行法制审核,2020年对69宗行政处罚案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。四是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。我厅按照要求,组织开展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监管,共抽查监督对象28家。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,联合省消防总队抽查监督对象21家。五是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。加入“两法衔接”工作联席会议并使用统一信息共享平台,按照《关于印发<广东省民政部门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标准>的通知》规定的移送标准和程序,将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向公安部门移送,检察部门可实时监督案件的办理情况。
3.整合执法力量,加强重点领域执法。一是整合厅执法力量。组建了由党组成员担纲的厅临时综合执法机构,提升执法能力水平。二是结合疫情防控工作,重点对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的行为进行了检查执法。及时叫停2家社会组织违规募捐活动,联合广州市公安局约谈部分慈善组织,对10家全省性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抽查审计,配合国家审计署对12家省级慈善组织涉及抗疫的募捐活动开展审计。三是加大地名执法和监管力度,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查处并监督落实整改。四是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实现常态化。联合7部门印发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,成立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协调小组,全年共处置非法社会组织72家。
(五)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
1.有序开展信访工作。严格执行信访工作制度,有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和处理信访事项。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67批205人次,其中集体访3批19人次。办理群众来信286件,办理网络诉求1286件,接听群众来电咨询300件,为来访困难群众和生活无着人员解决返乡车票9人次,信访工作呈现总体平稳可控的良好态势。
2.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。在厅网站公布《行政复议指南》,对复议案件受理范围、受理条件、办理流程和文书样本均作出详细指引和说明。2020年我厅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宗,3宗予以维持。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2宗,均得到复议机关维持。参加行政诉讼2宗,1宗原告撤诉,1宗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。落实了厅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。
(六)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
我厅自觉接受人大监督、民主监督、司法监督、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,依法执行人大的决议、决定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、裁定,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、政协委员提案等。全年共收到人大建议59件、政协提案101件,均已按要求完成办理答复工作,收到的反馈意见均为满意。全国政协将我厅主办的提案答复,收录进《把握人民的意愿——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及办理复文选(2020年卷)》。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,并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、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、重点领域服务事项等内容。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64条,收到依申请公开26宗,其中网上申请24宗,其它途径申请2宗,均按要求答复。
2020年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,但也存在薄弱环节:社会组织、殡葬领域的法规体系滞后问题仍然存在;对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、难点问题研究还不够深入,理论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;民政行政执法能力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,执法装备、设施正仍在补充落实。
三、下一步工作打算
我们将按照民政部、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的工作部署,重点做好以下工作:
(一)继续优化营商环境。加大社会组织登记和培育发展政策创制力度,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工作。一是建立“一组织一台账”。二是严格落实双重管理制度,制定完善科学的评估体系,重点打造一批造血功能强、辐射面积大、受益人群广、持续发挥作用的社会组织,激发社会组织活力。三是扎实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。
(二)持续加强社会治理。一是推动健全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。强化法治思维和方式,将党的领导、发扬民主与依法治理有机统一起来,确保村级换届平稳有序顺利完成。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。加强村民小组建设,拓展村务公开信息化方式,探索村务监督新模式。广泛开展城乡社区议事协商活动,引导村(居)民积极参与协商。指导各地发挥村规民约(居民公约)作用。二是深入实施“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”,推进乡镇(街道)社会工作服务站(点)100%覆盖、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%覆盖。完善社工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,激励表彰扎根一线的高层次社工人才。全面推动《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》落实,发展壮大注册志愿者队伍,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党建工作,培育品牌性志愿服务组织。
(三)加强政策创制工作。一是继续推进民政立法工作,加强社会救助、慈善等领域的法规规章的制(修)定。二是制定厅规范性文件评估办法,确定评估的程序、标准和方法,对政策措施、执行情况、实施效果、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客观调查和综合评价,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,开展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后的评估,提出完善制度、改进管理的意见。
(四)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制度化。一是抓紧推进厅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工作。加强制度建设,强化执法培训,提高全厅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。二是配套出台厅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指引,公布执法全过程记录事项清单。三是加大执法保障投入,配齐交通通信装备和照相、摄像、录音等必要执法设备,确保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全面落实。
老王论坛
2021年1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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