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组织起草了《矫形器配置服务规范》《电动轮椅车安全技术规范》等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,于10月12日至11月1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《矫形器配置服务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适用于从事矫形器配置的各类机构,主要规定了矫形器配置过程中接待、开具处方、检查测量、制作、配置质量检查、使用训练、质量最终检验、交付、售后服务的要求,包括术语和定义、基本要求、服务内容、服务流程和要求、服务评价与改进等5个方面。
《电动轮椅车安全技术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适用于仅乘载1人且使用者质量大于25kg且不超过100kg的残疾者或老年人使用的、由电能驱动的电动轮椅车,规定了电动轮椅车的术语和定义、总则、整车标志、整车安全要求、试验方法、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、检验规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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