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柱智
《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管理指引》提出“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、互助性养老服务站点”,体现出政府与社会共同建设村(社区)养老服务体系的理念。
村庄和城镇社区的社会性质有较大差异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具有我国鲜明的本土特征,可将之概括为村(社区)主导的、社区嵌入式的“简约养老”,即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背景下,在资源下乡支持下,村(社区)尽可能充分利用农村存量物质资源、社会资源、人力资源,以低成本的方式满足老年人各类养老需求。
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简约路径,源于农村养老的特征。第一,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,“未富先老”特征突出。我国是人口规模巨大、地域广大的发展中国家,国家和地方政府、集体投入养老的资金还不够多,而同时农村老年人的收入较低,市场化的养老服务在农村难以扎根。第二,农村老人有其主体性,要尊重其情感需求。农村老人生活在家庭、村庄和熟人社会中,养老服务供给应具有很强的社区特征,而不是完全机构化的。“不离土、不离家、不离村”的养老服务是农村老人的现实期盼。
简约的村级养老服务并不低效,反而可以有效提高养老资源配置效率,获得农村老人的认可。针对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需求,“简约养老”可以分为自我养老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个层面。
在自我养老层面,重点关注农村老人劳动参与。农村老人尤其是低龄老人大多具有劳动能力,他们通过经营小规模农业,不仅能获得收入,还能实现个人价值,维持相对独立的社会地位。当前,发展适老型农业是赋能农村养老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。一方面,坚守农村基本经营制度,稳固小农户主体地位,稳定土地承包关系,从制度层面认可农村老年群体的劳动价值,为就地养老夯实根基;另一方面,健全面向老年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,除依托财政补贴、技术推广等举措外,重点在于普及农业机械化,减轻老年人务农负担。
在社区养老层面,重点关注老人精神慰藉方面的需求。对中龄老人而言,他们逐渐退出农业劳动,拥有更多闲暇。而这些老人的留守比例很高,大多面临精神孤寂、缺乏帮扶等问题,急需村(社区)介入,发挥支撑作用。我国农村较为成熟的实践经验是搭建互助养老机制:依托老年人协会,对村内闲置房屋实施适老化改造;以老有所乐为切入点,保障留守老年人文化娱乐需求,逐步拓展探访关爱、日间休憩、助餐等多元服务。推动这一模式落地,关键在于发挥村级党组织引领作用,动员农村“五老”等骨干力量,充分激活乡村本土社会组织资源。
在机构养老层面,重点关注农村失能半失能及高龄老人的照料需求。目前,我国村级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,有些村庄开始逐步培育本土化养老照料载体,涵盖村办、民办两类。这些养老设施紧邻农户居所,真正建在老人“家门口”。相较于城镇高度专业化的养老机构,村级养老场所具有双重优势:一方面兼具家庭养老的服务优势,依托乡村熟人社会实行半开放管理,本土护工可以更好地提供情感陪伴;另一方面,具有乡土化运营的成本优势,可以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、盘活村内闲置房屋资源,减轻老人入住负担。
(作者系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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